博恩影片連結,有興趣可以看:【#博音】EP216 | 每個月只存3000,要怎麼翻身?ft. Will 黃士豪 - YouTube


最近看了博恩的一支影片,訪談的是黃士豪。

 

老實說我本來不認識他,但聽完之後,會覺得這個人應該算是蠻成功的吧(應該啦~哈)。至少從談吐跟分享的內容來看,是有料的。雖然有些觀點可能會讓人覺得偏激,但無論如何,他目前這一套做法,確實讓他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。

 

不過今天不是想聊他的理財或能力。

 

而是訪談過程中,有一句話讓我印象很深。用我自己的理解來說是:

 

「做自己有熱情的事情,最大的優勢在於,當別人撐不下去的時候,你還撐得下去。」

 

一開始聽覺得很普通,但越想越有感。

 

我們常常把「能力」、「資源」、「背景」當成成功的關鍵,可是這些東西,其實很多人都有。真正會把人拉開差距的,反而是「能不能撐久」。

 

而撐久這件事,說穿了,其實很無聊。

是重複、是卡關、是看不到成果、是懷疑自己。

 

這時候,如果你做的事情本身就不喜歡,那幾乎不可能走得遠。

 

但如果那是你真的有熱情的東西,就算累、就算慢,你還是會繼續做。不是因為你比較厲害,而是你「比較不容易放棄」。

 

而這件事,久了就會變成一種優勢。

 

很多人都在問:「怎麼把興趣變成工作?」

但我現在反而覺得,可以換個角度想:

 

不是因為它能賺錢你才去做,

而是你本來就做得夠久,久到它開始有機會變現。

 

熱情本身,不一定保證成功,

但它會讓你在多數人退出之後,還留在場上。

 

而很多時候,留下來的人,其實就已經贏一半了。

 

所以與其一直找「最有前景的選項」,

不如誠實問自己一件事:

 

「有什麼事情,是我可以做很久,甚至做到有點上癮的?」

 

因為到最後,比的從來不是誰起跑比較快,

而是誰沒有中途離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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