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恩影片連結,有興趣可以看:【#博音】EP216 | 每個月只存3000,要怎麼翻身?ft. Will 黃士豪 - YouTube
最近看了博恩的一支影片,訪談的是黃士豪。
老實說我本來不認識他,但聽完之後,會覺得這個人應該算是蠻成功的吧(應該啦~哈)。至少從談吐跟分享的內容來看,是有料的。雖然有些觀點可能會讓人覺得偏激,但無論如何,他目前這一套做法,確實讓他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。
不過今天不是想聊他的理財或能力。
而是訪談過程中,有一句話讓我印象很深。用我自己的理解來說是:
「做自己有熱情的事情,最大的優勢在於,當別人撐不下去的時候,你還撐得下去。」
一開始聽覺得很普通,但越想越有感。
我們常常把「能力」、「資源」、「背景」當成成功的關鍵,可是這些東西,其實很多人都有。真正會把人拉開差距的,反而是「能不能撐久」。
而撐久這件事,說穿了,其實很無聊。
是重複、是卡關、是看不到成果、是懷疑自己。
這時候,如果你做的事情本身就不喜歡,那幾乎不可能走得遠。
但如果那是你真的有熱情的東西,就算累、就算慢,你還是會繼續做。不是因為你比較厲害,而是你「比較不容易放棄」。
而這件事,久了就會變成一種優勢。
很多人都在問:「怎麼把興趣變成工作?」
但我現在反而覺得,可以換個角度想:
不是因為它能賺錢你才去做,
而是你本來就做得夠久,久到它開始有機會變現。
熱情本身,不一定保證成功,
但它會讓你在多數人退出之後,還留在場上。
而很多時候,留下來的人,其實就已經贏一半了。
所以與其一直找「最有前景的選項」,
不如誠實問自己一件事:
「有什麼事情,是我可以做很久,甚至做到有點上癮的?」
因為到最後,比的從來不是誰起跑比較快,
而是誰沒有中途離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