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其實也如此,不停走,被逼著走,在資本主義下,每個人為了生活都不得不筋疲力竭地博取他人的眼球。
也許正是因為這句話,我在看〈大競走〉時感受到的衝擊遠比想像來得深。史蒂芬金筆下那場荒謬又殘酷的賽事,本來只是小說裡的反烏托邦設定;但當電影把它具象化、把疲憊、喘息、痛苦與焦慮以影像呈現時,我意識到:那根本不是虛構,而是我們每天都在參加的比賽,只是名字不同。
不停走,不准停;制度製造的「強迫前進」
電影中,參賽者必須不停走,不准停,不准太慢,否則就會被射殺。很多人在看到這個規則時會覺得殘忍、反人性,但反過來說,我們不是也一樣嗎?
你不能停下腳步,社會會說你「沒進步」
你不能走太慢,別人會超車,你就會被淘汰
你不能休息太久,因為房租、貸款、帳單不會等你
你不能跌倒,因為沒有誰真的會扶你
在電影裡,那些疲憊得雙腳腫脹、眼神空洞的少年,看起來像極了每個還在加班的上班族、苦撐著做不喜歡工作的青年、為了孩子與家庭一直硬撐的父母。
制度不需要開槍,它只需要讓你不敢停下來。
〈大競走〉只是把這種無形壓力具現化,讓它變成一條路、一把槍、一條紅線。而我們日復一日習慣跑在這條路上,反而忘了「走下去」這件事,本身就不該是懲罰。
努力不是為了自由,而是為了不被淘汰
電影裡的參賽者沒有人真正「為了夢想」而參加這場比賽,他們只是為了活命。
這很像現代社會的職場倫理:我們努力,不是因為熱愛,而是因為不努力會死。這聽起來很消極,但比起很多雞湯式電影,〈大競走〉的殘酷反而讓我覺得真實。
真實的是:
我們學著微笑,不是因為開心,而是因為這樣比較像「正常人」
我們學著表現,不是因為想炫耀,而是因為怕被看不見
我們不停創作、產出、追求關注,不是因為渴望被理解,而是因為害怕被世界遺忘
「博取他人眼球」這件事,不只是網紅的宿命,而是所有人的命定。無論你是做簡報、做提案、做報表、拍影片甚至只是寫一封 email,都必須「表現給別人看」。
你不是自由地活著,而是被「觀看」的需求推著前進。
〈大競走〉把這種需要被看見的焦慮放到極致:
只要你走慢一點,你就消失。
那不是死亡,而是一種社會性的抹除。
痛苦不是例外,而是過程本身
電影裡最讓人喘不過氣的不是暴力,而是「漫長的痛苦」。
那種痛苦不是爆炸式的,而是慢慢堆積、從腳底傳上來、一路蔓延到胸口與腦袋的疲憊。
就像:
一份不喜歡的工作卻不得不做的日子
一段失去熱情卻不敢放手的感情
一條明知走下去無意義卻沒有出口的道路
有時候不是你不知道自己快不行了,而是世界不允許你承認。
電影裡每個人都想過放棄,但一想到放棄就意味著「死亡」,他們便咬著牙往前。
而現代社會的「死亡」則是:
失去收入
失去身分認同
失去競爭力
被貼上失敗者標籤
電影裡的步伐一慢就是警告三次直接處決,而現實的處決是「默默地、不被看到地」發生。
你不會真的倒下,而是慢慢乾掉、麻木、耗盡自己。
〈大競走〉是一部非常「疲倦」的電影,因為它拍出了我們的日常。
當人生只剩「走下去」時,我們還算活著嗎?
看完電影我一直在想:
到底是什麼讓人在毫無意義的道路上繼續前進?
是恐懼?
是希望?
是習慣?
還是制度已經把我們訓練得不敢停下?
電影沒有給答案,但它逼我們思考一件事:
如果你不再被逼著走,你還會選擇前進嗎?
這問題聽起來簡單,但其實殘忍。
因為很多人根本不知道「想去的地方在哪」。
我們早就忘記自己原本想走去哪裡,因為我們一直在走別人規定的方向。
直到有一天停下來,才發現:
我的腳在走
我的心沒有跟上
我只是被體制推著前進
〈大競走〉的恐懼不是死亡,而是沒有理由地活著。
那比死還可怕。
如果人生也是一場大競走,我們至少要學會為自己停下
〈大競走〉看似反烏托邦,其實是在描繪現代文明最真實的輪廓。
我們不斷前進、不斷努力、不斷證明,不是因為自由,而是因為恐懼。
電影讓我反思:
一直努力,不等於走在自己的人生
一直前進,不代表活得有意義
一直被盯著,不代表被理解
一直「被迫走下去」,不代表這條路值得
人生確實像電影那樣殘酷,
但至少在現實世界,我們有一件電影裡沒有的權利:
我們可以選擇停下。
停下喘息、停下思考、停下問自己:
這條路,是我想走的,還是只是我不敢停下的?
如果電影是一面鏡子,那麼它照出的不是反烏托邦,而是我們每天活著的樣子。
而看清楚的瞬間,也許就是重新開始擁有選擇的開始。
近五年職場觀察
不過筆者認為這幾年的新鮮人,開始真正落實了為自己而活,且數量越來越多。以自己為本位,也許,活著的意義,會慢慢有新的風貌。也許,會有人說這樣的風氣是職場歪風,但一個世代的改變,通常也都是上一個世代痛苦悲劇的改正,潛移默化看到辛苦了一輩子卻也沒有太大的改變,委屈自己痛苦自己,背地里得利之人也不見得感激,何苦!無形中慢慢就影響了下一代人。
而社會仍需持續下去,總會找到雙方都勉強都可以接受的平衡。至少我是這樣看待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