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部日前宣布,將於民國117年起全面停止補助地方興建焚化爐。這項政策宣告了台灣推動三十年的「大型焚化爐時代」正式劃下句點。
從民國85年起,中央編列近二百億預算,鼓勵地方以BOT或BOO模式興建焚化爐,當時的背景是傳統掩埋場飽和,各地爆發垃圾危機。「焚燒減量」成為最快速、最直觀的救涼藥方。然而,三十年過去,當全台二十七座焚化爐陸續面臨老舊整改,我們也必須坦然面對這個處理模式的瓶頸:將所有廢棄物一股腦推入高溫爐火,雖消除了眼前的堆積,卻也帶來戴奧辛疑慮、資源一次性毀滅,以及地方政府對「末端消滅」的過度依賴。
這項政策轉折,讓我想起環保運動者李根政在《此岸與彼岸》中的生命回顧。書中紀錄了他從一名小學美術老師,走向街頭與體制衝撞的歷程。在面對政府往往選擇最簡易、最粗暴的開發或環境處置手段時,環保團體發出的抗議,常被開發主義者視為阻礙經濟運轉的沙子。
但如果換個角度看,民間的衝撞與環保團體的倡議,其實是經濟過熱發展時的一副「退燒藥」。而多數議題在數年後回過頭來討論,會發現最初的決定都能有更好的辦法。
退燒藥的作用,從來不是要讓身體停止運作,而是強迫高燒過度的有機體停下來,釐清病因究竟是生活習慣的失衡,還是代謝機制的失靈。若只是一味服藥打針、維持高熱量的過載運轉,最終只是將危機後延。


